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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年洪振文給照管業字案

本物件為光緒10年(1884)洪振文給照管業字案,張數為1張。戳記無,地點位在霧峰。此物件係光緒10年(1884)11月所立。此物件內容為洪振文控訴霧峰林有田土地糾紛,因洪振文控訴霧峰林有田,霸佔田產一事,由縣府指派勘查人員鑑界,並約定成文後,發給田界證明文書,並告誡依遵而行,不得再影射滋事。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洪振文
  • 日期
    年代: 光緒拾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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