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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八年業主楊給批

本物件為嘉慶8年(1803)2月業主楊給批,共1張,「業主楊□」戳記2枚,無法辨認戳記2枚,共計戳記4處。物件記載「業主楊為給墾事照,得本館爰下貓羅保溪心垻庄課租額內有埔地一□,給付佃人林俊前去開墾丈明壹甲伍分,每年應納本館大租□玖石□,收過林俊交來墾單銀柒拾元,埔地印付林俊墾築成田,按年需租永為己業合給墾□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業主楊、業主楊
  • 日期
    年代: 嘉慶捌年弍月初一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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