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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一年王光典等六人立杜賣盡根字

本物件為西元1872年(同治11年)王光典等6人立杜賣盡根字,張數為張。戳記有1,為印章1枚。立契人為王光典。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店屋比連3座。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北門口中街仔。王光典因乏銀別置,將此店屋賣給阿罩霧庄林錦榮堂。交易金額為佛銀1460元。林錦榮堂為霧峰林家在咸豐年間成立的公業,霧峰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著名人物有清代林文察,日治的林獻堂。林家之另一公業號為林本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光典等6人
  • 日期
    年代: 同治拾壹年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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