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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年張前等仝立退典田契字

本物件為光緒3年(1877)11月張前等仝立退典田契字,共1張,「茂興保清賦局」戳記1枚,「丈過驗□」戳記1枚,無法辨認戳記3枚,共計戳記5處。光緒3年(1877)11月立退典田契字人張前偕4位侄兒,因乏銀別創,將他們繼承祖父遺下李國元張文和的兩段水田—東勢庄大份東8分8厘帶圳5分8厘,東至吳家田,西至溝、南至張家田、北至溝張家田,又帶東勢庄前張正公田,年納大租粟7石9升,共2甲整納大租粟16石配坡水1甲3分3厘,出典與林錦榮,時值甘願減價退典價銀687元,不拘年限,口恐無憑,仝立退典田契字1紙,帶上手2宗契□內印契粘司單1紙,典契1紙,上下手鬮書2紙,共5紙,付執為炤。代筆人王士彥,為中人林巖、張阿獅、張蓮井、林華,在場知見人祖母許氏,仝立退典田契字人張前、侄麟、福、俊、遁。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前等5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叁年拾壹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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