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物件為道光13年(1833)林子張立杜賣盡根厝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林子張。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茅厝帶地基前埕後埕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外新庄。林子張因乏銀別創,將此厝地基賣給族姪林淵泉。交易金額為佛銀140大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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