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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五年廖登洲立杜賣盡根厝契字

本物件為同治5年(1866)廖登洲立杜賣盡根厝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印章1枚。立契人為廖登洲。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賴常升等竹圍茅厝1座。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四張犁街頭田中秧。廖登洲因乏銀別創,將此竹圍茅厝賣給林隆吉、林宗義等兄弟。交易金額為價銀60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廖登洲
  • 日期
    年代: 同治伍年丙寅七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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