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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五年陳友日等九人仝立杜賣盡根大租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79年(光緒5年)陳友日等9人仝立杜賣盡根大租契字(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5,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5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業主陳記」1枚、「文蔚社堂圖記」1枚、印章1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陳友日等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承祖父周文祖水田1甲5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四張犁庄,配納大租粟、車工。陳友日因乏銀別創,將此大租粟賣給林錦榮。交易金額為價銀100大員。林錦榮堂為霧峰林家在咸豐年間成立的公業,霧峰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著名人物有清代林文察,日治的林獻堂。林家之另一公業號為林本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友日等9人
  • 日期
    年代: 光緒伍年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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