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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八年張傳元立杜賣田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嘉慶8年(1803)張傳元立杜賣田契字(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1,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邑用印」5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4枚。立契人為張傳元。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頭家屋庄。張傳元因乏銀應用,將此水田賣給涂德增。交易金額為佛銀640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張傳元
  • 日期
    年代: 嘉慶捌年陸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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