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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一年陳金生等二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字

本物件為咸豐11年(1861)陳金生等2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字,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陳金生、陳茂山。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頭家厝庄,帶大甲溪坡水份、聖王公大租谷。陳金生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林成美。交易金額為價銀400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金生等2人
  • 日期
    年代: 咸豐拾壹年辛酉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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