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慶三年布字壹萬五仟肆佰零貳號右給彰化縣業戶簡廷仕之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798年(嘉慶3年)11月,布字15402號右給彰化縣業戶簡廷仕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謝房賡,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田壹叚位於揀東保上橋仔頭庄賣與業戶簡廷仕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788兩4錢,納稅銀23兩6錢5分2厘。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798~1798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