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慶三年謝方匹等五人立杜賣田契

本物件為嘉慶3年(1798)謝方匹等5人立杜賣田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5,為「彰化縣邑用印」2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正堂胡給橋仔頭庄董事謝士雲戳記」1枚、「理番分府給猫羅□□西社□阿眉□長行記」1枚。立契人為謝方匹等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承父康龍王龍遺水田2分。杜賣所有物地點為上橋仔頭庄溝心仔。謝方匹因乏銀回唐,將此水田賣給簡廷仕。交易金額為價銀1080大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謝方匹等5人
  • 日期
    年代: 嘉慶叁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