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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三年布字柒仟柒佰玖拾貳號右給彰化縣業戶林錦榮之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77年(光緒3年)12月,布字7792號右給彰化縣業戶林錦榮之契尾,其內容載明立賣田地人張酷,因使用不便,別無輾轉,今將自己田位於早溪庄東勢仔賣與揀東保業戶林錦榮為業,同中盲定照依時值賣價元系銀91兩正,納稅銀2兩7錢3分。當日銀業兩交,外無欠少,錢糧隨地過割,恐後無凴,立此為存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灣布政司
  • 日期
    年代: 1877~187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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