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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一年林黃氏等二人立杜賣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咸豐11年(1861)林黃氏等2人立杜賣盡根契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溪心埧庄林黃氏同子串。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叚,又帶南片厝2間。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溪心埧庄后壁埓,配納業主戴大租粟。林黃氏因乏銀別創,將此田厝賣給本庄族叔林碧、林強兄弟。交易金額為佛面銀71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黃氏等2人
  • 日期
    年代: 咸豐拾壹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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