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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五年涂子震立杜賣字

本物件為西元1770年(乾隆35年)涂子震立杜賣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彰化縣邑用印」1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業主藍朝珍記」1枚。立契人為涂子震。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嘗田1處。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外新庄。涂子震因回家要行出賣,將此嘗田賣給茶亭會張弘來。交易金額為價銀580元。契約所載為嘗田,嘗田的收入大多做為家族或宗族之共同祭祀所需要之費用,也可視為一種公共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涂子震
  • 日期
    年代: 乾隆叁拾伍年庚寅歲八月十六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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