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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二十年余祖盛給照

本物件為嘉慶20年(1815)12月余祖盛給照,共1張,本物件蓋有3個戳記。給照內容為凃于綱、徐超璉、俞蘭芳控告戴奎壽、林連芳等盜賣茶亭會田一案。批明嘉慶21年(1816)1月余祖盛繳到田價銀5百元,連前先繳到銀1百元,共繳足銀6百元。本物件紙質泛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嘉慶貳拾年拾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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