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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四年張文和張文耀立鬮分字

本物件為嘉慶4年(1799)10月張文和與張文耀立鬮分字,共1張,其於嘉慶3年(1798)分得水田,年納吳業主大租粟16石、5石4斗,年納張、番業主大租粟3石8斗。今因人心不一,難以全管,再請族長憑公細分,自分之後,俱照鬮約管業。今欲有憑,立鬮分字2紙,各執1紙,永遠為炤。知見張正祈;族長張三元;代筆張天成。本物件紙質泛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嘉慶肆年拾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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