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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五年林媽的之執照

本物件為執照係西元1855年(咸豐5年),其內容載明記收過阿罩霧庄佃戶林媽的代林文思,在西元1855年(咸豐5年)繳納分租穀31石0斗6升0合0勻給業主曾,車工銀198794元,給單付執為照。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業主曾
  • 日期
    年代: 1855~185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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