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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二年林資基立杜賣盡根田厝竹圍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99年(明治32年)林資基立杜賣盡根田厝竹圍契(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3,為「臺中縣印」1枚、官方用印半截戳記1枚、「契」字印1枚、印章10枚。立契人為林資基。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林本堂戶內買過林永睿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拺東下堡田心仔庄大魚池埔東南畔,應納林家大租谷。林資基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林錦榮堂。交易金額為契內銀982圓。林錦榮堂為霧峰林家在咸豐年間成立的公業,霧峰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著名人物有清代林文察,日治的林獻堂。林家之另一公業號為林本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資基
  • 日期
    年代: 明治三十二年三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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