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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五年江萬生立杜賣盡根厝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55年(咸豐5年)江萬生立杜賣盡根厝地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江萬生。江萬生因乏銀別創,將此厝地賣給林文察。交易金額為價銀60大元。 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厝地1所。杜賣所有物地點為阿罩霧庄(今臺中市霧峰區)。 大抵而言,從這份文書可以看見霧峰林家在阿罩霧庄一帶勢力發展的過程,林錦榮堂為霧峰林家在咸豐年間成立的公業,霧峰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著名人物有清代林文察,日治的林獻堂。林家之另一公業號為林本堂。此文書也見證了林家在阿罩霧庄地區土地經營的情形。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江萬生
  • 日期
    年代: 咸豐伍年貳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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