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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三年胡俊等三人立永盡根杜賣田契

本物件為咸豐3年(1853)胡俊等3人立永盡根杜賣田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胡俊、胡傳、胡交。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坵。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草湖庄皷亭笨。胡俊因乏銀別創,將此水田賣給林良順兄弟。交易金額為佛面銀12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胡俊等3人
  • 日期
    年代: 咸豐叁年歲次癸丑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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