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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五年胡奢立永杜賣田厝契

本物件為咸豐5年(1855)胡奢立永杜賣田厝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胡奢。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1段、茅屋2間。杜賣所有物地點為草胡庄西勢古亭笨桞仔溝。胡奢因乏銀別創,將此田厝賣給林福順、林仙桃等人。交易金額為佛面銀52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胡奢
  • 日期
    年代: 咸豐乙卯年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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