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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包單宇字壹拾柒號

本物件為卷包單,張數為1張,本物件蓋有4個戳記。物件上書寫的文字為「批明第七號第八號第十六號第十八號卅一號卅二號與十七號合丈下田44132甲」、「全年納供銀40888其丈單帶在十六號」、「稅告知書一六四三號林案大租單一枚」、「献堂田在草湖」、「又丈單壹紙騐訖」。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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