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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二年奢立憑準字

本物件為咸豐2年(1852)9月18日奢立憑準字,共1張。其有承祖父遺下公厝茅屋,今因欲銀費用,願將此茅屋送與親兄永順。自己居住時,借過永順佛面銀6大員。物業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以及拖欠外人等情形,如有此情形,奢自抵當,不干銀主之事。今欲有憑,立憑準字1紙,付執為炤。為中人盧盾;代筆人黃位東。本物件紙質泛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咸豐壬子年玖月拾捌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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