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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三年林福順等三人立再轉典田厝契

本物件為同治3年(1864)8月林福順等3人立再轉典田厝契,共1張。立契人為林福順、林良賀與螽斯,其有明轉典過胡郁、胡番與胡泉等水田旱田,年配納大租谷4石。今因乏銀別創,願將此田轉典於人,天送出首承再轉典,議定時值價銀122大員。物業無來歷不明,以及上手交加、拖欠他人財物等情形,如有此情形,林福順等人出首一力抵當,不干銀主之事。今欲有憑,立再轉典契字1紙,併帶鬮書典字約字及盡根契字,共6紙,併轉典字1紙,共8紙,付執為炤。代筆人朱各正;為中人鳴鳳;在塲知見人嘉瑞。本物件紙質泛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同治叁年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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