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同治六年林吉慶立轉典契字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67年(同治6年)林吉慶立轉典契字(含契尾),共2張。立轉典契字人林吉慶有明典過黃汝明承典之水田等,並帶水灌溉,今因乏銀費用,房親無人承受,將此田轉典給番口社庄張榮、林瑞得。契尾彰化縣批准。半線業戶。價銀222兩錢5分,戳記6枚。今欲有憑,立轉典契字為炤。立契人林吉慶、知見人林藹臣皆用印,其餘各人名下有花押。註記西元1869年(同治8年)3月有黃陽淇向轉典主翻討上年溝路后21石,轉典主代墊24元16兩8錢,贖業之時清償。附契尾一份,西元1867年(同治6年)9月,布字1932號。有彰化縣府官印。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林吉慶
  • 日期
    年代: 1867~186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