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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六年楊業主立給墾單字

本物件為嘉慶16年(1811)9月楊業主立給墾單字,共1張,本物件蓋有4個戳記。楊業主有承祖父管下應份荒埔,今因溪心埧庄佃人林崙有偹出佛銀20大員,給付佃人林崙前去掌管開墾,永為己業。但現荒埔近溪多,議訂耕作5年,過屆限聽本業主。明約退典不拘年限,聽原典主。應納大租蔴6升,又納大租谷1斗2升,照數完納不得少欠。今欲有憑,立給墾單字1紙,付執為炤。本物件紙質泛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陸年玖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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