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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年鍾精成等三人立退典田契

本物件為光緒2年(1876)閏5月鍾精成、鍾精全與乃長立退典田契,共1張,其有承先光明典過林開安水田連旱園,年納番大租粟1石。今因乏銀別創,願將此田園退典,林回騰出首承受,議定退典田價銀262大員,庫平183兩。明約退典不拘年限,聽原典主林開安偹足原契面銀贖回田園契字,不得刁難。物業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及上手來歷不明情形,如有此等情形,鍾精成等人出首抵當,不干銀主之事。口恐無憑,立退典田契1紙,併帶典契1紙,鬮書3紙,共5紙,付執為炤。代筆人王士彥;為中人賴大鼻;在塲知見人林氏。本物件紙質泛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光緒弍年閏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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