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六年林國英等六人立盡典田契

本物件為光緒6年(1880)1月林國英等6人立盡典田契,共1張。立契人為林國英、林國相、玉傳、金鐘、再榮與春松,其有買過張永恬水田,年納大租粟併餉費7石。今因乏銀別創,願將水田出典,錦榮堂出首承典,議定時值盡典價銀614員,合前胎借去佛銀320員,共934大員,庫秤653兩。其田限典自光緒庚辰年元月起至光緒巳丑年10年冬止,10年為滿。如銀未偹,仍付典主依舊掌管,不敢異言滋事。物業無重張典掛他人財物,及上手來歷不明情形,如有此等情形林國英等人出首抵當,不干承典主之事。口恐無憑,立盡典田契字1紙,併帶買張永恬契1宗內印契粘司單2紙、上手契3紙、典契3紙、鬮書1紙、老印契1紙、司單1紙、又帶承典林振茂號典契4紙、上手契1紙、找洗字1紙、鬮書1紙,共18紙,付執為炤。代筆人王□六;為中人賴大鼻;在塲知見人妻陳氏。本物件紙質泛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光緒陸年元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