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慶七年涂光彩等三人立杜賣盡根田契

本物件為嘉慶7年(1802)涂光彩等3人立杜賣盡根田契,張數為1張。戳記有3,為「彰化縣邑用印」2枚、「彰化縣邑用印」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涂光彩。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水田3甲帶水5甲。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圓寶庄。涂光彩因無奈,將水田此賣給黃在嵩。交易金額為價銀100大員。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涂光彩等3人
  • 日期
    年代: 嘉慶柒年五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