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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三年王國賓立杜賣盡根田厝契(含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64年(同治3年)王國賓立杜賣盡根田厝契(含契尾),張數為2張。戳記有12,為「福建臺灣縣布政使司印」1枚、「福建臺灣縣布政使司印」半截戳記1枚、「彰化縣印」5枚、「彰化縣印」半截戳記4枚、半截戳記1枚。立契人為王國賓。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林樹水田2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猫羅保桞樹湳庄營盤前南勢。王國賓因乏銀費用,將此水田賣給林錦榮。交易金額為價銀100大員。林錦榮堂為霧峰林家在咸豐年間成立的公業,霧峰林家為臺灣五大家族之一,著名人物有清代林文察,日治的林獻堂。林家之另一公業號為林本堂。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國賓
  • 日期
    年代: 同治叁年柒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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