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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八年希珍等四人立鬮分字

本物件為嘉慶8年(1803)5月希珍等4人立鬮分字,共1張。嘉慶8年(1803)5月希珍、希德、希賢與希孟有承祖遺下水田,坐落在東勢庄,需繳納業主吳大租粟32石。今因丁口繁多,難以共爨,將父遺下物業,均分五房,其大租谷石照份完納。今欲有憑,仝立鬮分字5紙,付為存炤,兄弟各人各執1紙,永為執照。代筆人林元祥,本物件有多處破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嘉慶捌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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