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六年陳益利之執照

本物件為執照係西元1903年(明治36年)6月,地點畨社後,人名陳以利即丁才烈。 (右) 此執照為光緒1□年12月,字1611號,徵收貓霧庄小租戶陳益利,錢糧正銀2.38分,隨收5.95分。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益利、陳益利
  • 日期
    年代: 1903~1903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