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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十年陳朝壯立典田契

本物件為同治10年(1871)陳朝壯立典田契,共1張,無戳記。同治10年(1871)11月,陳朝壯有繼承組父坐落於苑裡街尾東畔之水田1所,今因乏銀費用,其堂兄陳諒出首承典,價值為佛銀22大員,其田由銀主掌管耕作招佃,限10年自壬申年(1872)春至光緒7年(1881)冬備齊銀兩典主便可贖回,若無備齊則由銀主繼續收租抵利,此田為陳朝壯繼承其祖父之業與房親兄弟無關,若有不明之財務問題不干銀主之事,立典田契字1紙付執為炤。代筆人為堂侄合憑,在場人為堂叔讚郎,為中人為堂弟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陳朝壯
  • 日期
    年代: 同治拾年拾壱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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