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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八年潘大宇立借銀字

本物件為咸豐8年(1858)潘大宇立借銀字,共1張,無戳記。咸豐8年(1858)2月,苑裡社番潘大宇因乏銀費用,向陳諒借出佛銀2大員,約定每員全年愿貼早季利穀4.25斗共8斗5升,不拘年限潘大宇備齊銀兩可贖回原租字,如銀未還擇依舊納租利,立借銀字1紙付執為炤。為中人併代筆人為陳得祿。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大宇
  • 日期
    年代: 咸豐捌年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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