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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七年林壬癸民事爭議調停書謄本

本物件為大正7年(1918)12月19日臺中廳長三村三平給林壬癸的民事爭議調停書謄本,調停申請人為臺中廳捒東上堡鐮仔坑口庄從事農業的林壬癸,被申請人為臺中廳捒東上堡鐮仔坑口庄信用組合事務員林容敦。內容應為無償贈與登記手續應於14天內於官廳辦理完成。本物件有多處皺褶,紙張上蓋有13個戳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中廳長
  • 日期
    年代: 大正7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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