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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八年林水龍假收據

本物件為民國38年(1949)12月19日鎮公所給林水龍假收據,共1張,本物件蓋有1個戳記。收據下方說明,此收據限5日以內向鎮公所換取正收據做後日之憑。林水龍應納捐款為12元2角。本物件有多處破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不詳
  • 日期
    年代: 民國38年12月19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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