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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三十七年林錦鐘不動產監證費收據

本物件為民國37年(1948)4月16日臺中縣政府給林錦鐘不動產監證費收據,共1張,本物件蓋有3個戳記。林錦鐘不動產座落位置於鐮子坑,總面積為2分8厘多,契價為8412元,繳納費額為84元。本物件有多處破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臺中縣政府
  • 日期
    年代: 37.4.1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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