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明治三十八年十一月林容敦胎生借銀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5年(明治38年)11月林容敦胎生借銀字,胎借契指得是有擔保的金錢貸借契約。此契約係西元1905年(明治38年)11月所立,地點位在捒東上堡鐮仔坑口,立契人為林容敦,向林榮胎借佛母龍銀1000大員,利息每年每員貼谷93斗5升,合計共50石,分作早晚2季與小租谷相互抵扣清楚,典限3年。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05~190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