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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五年潘良娘立再典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825年(道光5年)潘良娘立再典契字,為契約抄本當中的一件。立再典契字人力力社潘良娘有承祖媽之田一座,因欠銀費用,將田再向陳宅出典。價銀28大員,無戳記。此田係承祖母物業,不敢阻擋異言,今欲有憑立典契字。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良娘
  • 日期
    年代: 1825~182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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