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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七年蔡順親立賣杜絕盡根田契

本物件為西元1857年(咸豐7年)蔡順親立賣杜絕盡根田契,張數為2張。無戳記。立契人為塗葛堀庄蔡順親。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力力社番阿莫里水田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崎仔頭。蔡順親因乏銀費用,將此水田賣給新庄仔庄陳兄官、陳石隣。交易金額為佛銀55大元。力力社為鳳山八社之一,屬平埔族馬卡道族,其原活動範圍大致在今天屏東潮州、崁頂、萬巒一帶,後遷至萬巒萬金及赤山一帶。今屏東縣崁頂鄉力社村尚保有「力社」之名稱。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蔡順親
  • 日期
    年代: 咸豐柒年拾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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