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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一年許元逢立賣杜絕契

本物件為西元1831年(道光11年)許元逢立賣杜絕契,張數為1張。無戳記。立契人為力力社許元逢。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明買嘉西番園。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北勢洋。許元逢因乏銀費用,將此園賣給陳宇。交易金額為佛銀73大員。力力社為鳳山八社之一,屬平埔族馬卡道族,其原活動範圍大致在今天屏東潮州、崁頂、萬巒一帶,後遷至萬巒萬金及赤山一帶。今屏東縣崁頂鄉力社村尚保有「力社」之名稱。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許元逢
  • 日期
    年代: 道光十一年二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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