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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七年吳旺忠等仝立甘愿杜絕契

本物件為嘉慶17年(1812年)7月,吳旺忠、吳顯、吳平同立甘愿杜絕契,共2張。嘉慶17年(1812年)7月,吳旺忠、吳顯、吳平有繼承祖父開墾水田,此田本為吳奇所有,但吳奇死後無人繼承,吳顯、吳成、吳諒將田典押給吳番,得180元作喪葬費。吳旺忠欲替吳奇立嗣,要原價要回田地,吳番不願意,兩人對簿公堂。縣主判吳番輸,要他再準備10元、連同之前的田價,共190大元給吳旺忠,同時將田絕賣給吳番,。場見人吳貴,立甘願杜絕契人吳旺忠、吳顯、吳平,代書黃瑞。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吳旺忠等3人
  • 日期
    年代: 嘉慶拾柒年柒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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