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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三十五年順成號等二人立賣杜絕盡根契字

本物件為西元1902年(明治35年)順成號等2人立賣杜絕盡根契字,張數為2張。無戳記。立契人為港東上里潮州庄街順成號即林順意、林順治兄弟。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本契約之所有物為買過吳盛、吳獅兄弟田園宅地共1叚。杜賣所有物地點為八老爺庄,配納番大租粟。順成號等3人因乏銀費用,將此物業賣給力社庄陳謙。交易金額為洋銀223大員。清代臺灣土地多為一田二主,有大租、小租、佃戶等層層關係。此約出現「番大租」,係表示此筆土地需繳納租金、租谷或租粟給番業主。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順成號等2人
  • 日期
    年代: 明治叁拾五年壬辰弍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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