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光十七年潘衣莫等立盡契

本物件為道光17年(1837)1月力力社潘衣莫、潘海生立盡契,共1張,指印1枚。道光17年(1837)1月,人力社潘衣莫、潘海生因乏銀費用,將父親遺下坐落東□庄厝地,透過介紹人賣給□仔頭庄張泉、蔡獅共17大元正。立契當日則銀貨兩訖,衣莫、海生不能干預銀主未來對土地的任何規劃。這筆買賣兩方心甘情願,不能反悔,口說無憑今天立此契約書總共2紙付執為炤。代筆人潘筆捷,為中人潘聖元。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潘衣莫等2人
  • 日期
    年代: 道光拾柒年正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