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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六年翁應奇立領回男字

本物件為西元1836年(道光16年)翁應奇立領回男字,共1張。立契時間為西元1836年(道光16年)9月,立契人為翁應奇,中保人為翁光印,代筆人為林清雲,契約內容為道光5年8月時翁應奇因家境貧困將剛出生的兒子賣給羅石令,後羅石令又將孩子轉賣給鄭武力,今因鄭武力認為年滿14歲的孩子放蕩、不受教訓,故要求想將其歸還給翁應奇,翁應奇以原身價將兒子買回。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翁應奇
  • 日期
    年代: 1836~183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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