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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十一年王義方收過汫水港佃戶鄭洽記之執照

本物件為墾戶首王義方收過汫水港佃戶鄭洽記大租谷三石,核發完單存炤。此執照為西元1861年(咸豐11年),收過汫水港庄現耕佃人鄭洽記,大租穀3石。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王義方
  • 日期
    年代: 1861~186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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