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道光十一年中港社副通事南茅立請帖字

本物件為西元1831年(道光11年)中港社副通事南茅立請帖字,張數為1張,戳記有1,為「理番分府給後壠等社副通事南茅長行記」1枚。立契人為中港社副通事南茅,契內所有物為租谷,所有物所在地點為田寮庄、海口庄。租佃陳鎮等共應納租谷95碩2斗4升,配給中港社管收,因社務浩繁乏力,請本社劉群英前來支力。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中港社通事南茅
  • 日期
    年代: 1831~1831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