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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群英憑單

本物件為劉群英憑單,張數為1張,戳記有2,為「竹塹屯」1枚、「劉群英記」1枚。本契署名人物為能安、劉群英,內容為憑單代為洋烟1兩、烏西洋布玉色繞紗等。西元1788年(乾隆53年)林爽文事件結束後,清廷決定在臺灣實施番屯制度,由各熟番番社挑選人員編成屯丁。番屯制度下相關土地開墾的收入,會用做為屯租的來源。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劉群英
  • 日期
    年代: 不詳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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