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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杜盡賣根店契字

本物件為立杜盡賣根店契字,杜賣盡根契,即買賣契約,係指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包含財產所有權物、土地、或地上物品之轉移買賣。立契人為顏庇,賣盡新庄街草尾瓦店與王耍,交易金額為銀五十五大員。道光19年12月契尾--布字14714號,契稅一兩一錢三分八厘五毫。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顏庇、顏庇
  • 日期
    年代: 1815~181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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