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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年淡水廳楊林妹立給開墾契字契尾

本物件為西元1840年(道光20年)淡水廳楊林妹立給開墾契字契尾,張數為1張,戳記有7,為「「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1枚、「「福建等處布政使司之印」半截戳記1枚、「北路淡水廳邑同知關防」3枚、「北路淡水廳邑同知關防」半截戳記2枚。本契尾為淡水廳業戶楊林妹買過番愛魯等埔1所。杜賣盡根契係指土地或地上所有物,完全永遠賣斷的契約。杜賣所有物地點為亀壳北溪洲。價銀27兩6錢,納稅銀8錢2分8厘。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楊林妹
  • 日期
    年代: 1840~184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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